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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通知
关于申报2019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
2018年05月16日

关于申报2019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京教研[2013]8号),为做好2019年度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科技一般项目要紧密结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服务创新。社科一般项目要理论联系实践,关注社会焦点、热点、难点问题,服务社会需求,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申报课题应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个人科研兴趣,加强基础研究,体现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培养青年创新人才。

2.申报项目经费资助额度

科技一般项目:理工科一般项目:不超过15万元。社科一般项目:不超过5万元。

3.一般项目起止时间为201911-20201231日,申请者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的起止时间进行项目实施。

4.原则上优先资助第一次申报者,优先资助近三年申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并通过初审。

二、申报数量

科技计划一般项目和社科计划一般项目均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数额依据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立项率和结项率动态调整。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所在单位是依托单位。申请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鼓励具有博士学位、新入职的专业教师积极申报,科技计划一般计划项目35周岁以下申报项目数额不少于40%,社科计划一般计划项目40周岁以下申报项目数额不少于60%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

2.申请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工作年限(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

3.申请人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

(2)具有硕士学位的中级、副高级职称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负责人;

(2)所主持的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自2013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申请人承担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没有按时结项的,暂停2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4)经批准延期但仍拖期1年以上完成的项目负责人;

(5)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和科研人员不得申报一般项目;承担过两次及以上面上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一般项目。

四、结题条件

1.2019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校内结题审查时,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至少发表3篇论文,其中以第1作者发表被CSSCI/EI/SCIE/SSCI/A&HCI检索的期刊论文2篇(含)以上(授权发明专利最多折算1篇期刊检索论文。导师指导学生发表论文,学生排名第1,导师排名第2,最多折算1篇期刊检索论文。)

(2)202141日前,除限项外,每年必须申请国家自然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

(3)201891日后,理工类新增科研到款不少于15万元,人文社科类新增科研到款不少于5万元。

2.若满足下列任意条件,也可通过校内结题审查:

(1) 201891日后新增国家级项目(不含子课题)

(2) 资助期内发表ESI高被引论文(1%)1篇或中科院SCIE二区论文1篇或被 SCIE/SSCI/A&HCI他引次数总和超过40次。

(3) 资助期内发表教育部A刊论文2篇。(发表在《人民日报》理论版或《光明日报》理论版2000 字以上文章、或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文章,视同A刊)

(4) 资助期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省部级排名前3,国家级排名前5)。

以上是校内结题审查时的最低标准,最终是否结题,以教委审核结果为准。

申请人根据上述条件,结合自身情况,在项目申报文本中填写结题成果,其结题成果不能低于上述标准。

五、立项程序

1.自由申报。各部门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认真组织本部门的教师和科研人员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项目申报工作。

2.部门推荐。各部门组织本部门分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排序,经部门盖章后,统一报送科技处。

3.项目初审。科技处根据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属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本通知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

4.学校项目审议、推荐。对通过科技处初审的项目聘请校外专家进行学术评议。评议后,召开校学术委员会会议,进行投票,根据投票结果和校外专家学术评议情况确定推荐项目,向市教委上报。

六、教委项目(一般项目)材料要求和申报时间安排

1.《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和《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各一式 3 份,均为原件)。

2.本部门的《科技计划申请一般项目汇总表》和《社科计划申请一般项目汇总表》(各一式1份,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同时上报电子版),汇总表所列项目应与所提交的纸质申请书一致。

3.申报材料接收时间为53015:00前。申报材料由各学院部门统一提交并排序,不接收个人申报。电子版申请书(PDFWord版)文件命名格式为“项目名称+申请人姓名”发送至wangzi@bistu.edu.cn,纸质版报送至三号办公楼科技处108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子 82426834

联系邮箱:wangzi@bistu.edu.cn

材料报送地址:小营校区3号办公楼科技处108

 

 

附件:科技类一般项目申报书格式(2018

社科类一般项目申报书格式(2018

项目申请汇总表 - 科技计划一般项目汇总表2018

项目申请汇总表 - 社科计划一般项目汇总表2018

 

 

 

科技处

2018514

 


科技类一般项目申报书格式 (2018).doc

社科类一般项目申报书(格式)2018.doc

项目申请汇总表 - 科技计划一般项目汇总表2018.xls  

项目申请汇总表 - 社科计划一般项目汇总表201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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